一、评选对象
1.已进行我校贫困生认定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。
2.同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、校级助困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。
3.优先资助在校期间发生特殊情况,如因病住院、意外事故、家庭突发事件等造成经济困难,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。
4.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,尤其是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、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子女以及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。
二、资助金额标准
一等校级助困奖学金2000元/学年;二等校级助困奖学金1000元/学年。
三、需上交的材料
1.广西外国语学院校级助困奖学金评定审批表一份(原件);
2.学生2021—2022学年上学期的成绩表一份(原件);
3.相关贫困证明(复印件):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相关材料、低保证明、本人残疾证明、家庭突发大事件导致贫困等都可列入学生的支撑材料中;
4.学生获得重要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注意:请申请人在2022年6月2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请的纸质版材料交到辅导员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